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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部门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2019-01-02 15:39 fq 

学校2018年度工作绩效考核采取百分制,实行工作绩效加减分。按照党委工作要点和行政工作计划任务分解,分为教学系(院、部)、机关处(室)和附属机构三类考核,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优秀比例占被考核部门的30%。

一、考核分组

(一)教学系(院、部)(10个)

石油和化学工程系、农林与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航运工程系、医学系、机电工程系、师范教育系、艺术系、士官学院、公共课教学部

(二)机关处(室)(18个)

纪委、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招生就业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工会、团委、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机关党总支

(三)附属机构(6个)

枣园分院、技术技能培训中心、中职教育中心、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创新实验小学

二、考核分值

考核分为上半年考核,占40分;年终考核,占60分;上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占总分的80%。党建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占总分的20%。

(一)上半年考核

1.平时考核(20分,每周1分):主要通过值周检查、督导督学、阶段性工作检查、上级部门及学校领导交办任务督查、问卷抽查等方式进行。

2.中期考核(8分):主要以学校中期工作集中检查的方式进行。

3.期末考核(12分,含述职报告质量2分):暑假之前,组织召开各部门、附属机构负责人述职大会,由各部门、附属机构负责人汇报半年工作情况,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汇报党建工作情况。参会人员根据汇报情况和述职报告质量,结合平时掌握情况,相互进行打分。

(二)下半年及年终考核

1.平时考核(20分,每周1分):主要通过值周检查、督导督学、阶段性工作检查、上级部门及学校领导交办任务督查、问卷抽查等方式进行。

2. 中期考核(8分):主要以学校中期工作集中检查的方式进行。

3.年终考核(32分):

1)述职测评(12分,含述职报告质量2分):寒假之前,组织召开各部门、附属机构负责人述职大会,由各部门、附属机构负责人汇报全年工作情况,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汇报党建工作情况。参会人员根据汇报情况和述职报告质量,结合平时掌握情况,相互进行打分。

2)综合评价(10分):通过到各部门实地查阅资料、访谈的基础上,召开本部门教职工和学生代表会议,对部门工作进行评价。其中对系部、附属机构工作的综合评价中教师评价占3分,学生代表评价占3分,校级领导评价占4分;对机关处室工作的综合评价中系部占4分,校级领导占4分,本部门职工占2分。

3)专项工作、督查约谈(10分):其中专项工作指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安排的专门性工作占5分;督查约谈占5分,实行减分制。

(三)党建工作考核

党建工作考核平时考核占20%,半年考核占30%,年终考核(含党总支书记述党建)占50%。考核工作与部门工作绩效考核同步进行。

三、考核加、减分

(一)获奖表彰加分

1.教学系部

1)系部获得省、市、校级奖励,按3、2、1加分

2)学校组建教师团队参赛获奖,所在部门获得国、省、市级奖励,按5分、3分、2分加分;由教师带队指导学生参赛获奖,所在部门获得国、省、市级奖励,按3分、2分、1分加分。同一类赛项按最高奖励标准计算。

3)系部教师承担科研课题,并顺利结题,或获得科研成果。按国家级5分/项、省级3分/项、市级 2分/项、校级 1分/项加分。

4)系部人员发表学术研究论文,核心期刊 1分/人、篇;著作主编1分/人、部;获得专利 1分/人、项。

5)承担学校诊改任务的系部,在诊改复核中,汇报优秀的加2分,汇报较好的加1分,汇报一般的加0.5分。

2.机关处室

1)部门获得省、市、校级奖励,按3、2、1加分(市直部门奖励等同于校级奖励)。

2)部门个人获得的教育教学科研奖励不作为加分项目,若为兼课教师,可为兼课所在系部加分。

3)承担学校诊改任务的处(室),在诊改复核中,汇报优秀的加1分,汇报较好的加0.5分。

3.附属机构获得奖励表彰加分参照教学系部执行。

(二)未完成任务减分

1)完成任务低于任务要求60%的不得分。

2)完成质量标准视情况适当扣分,发生重大问题或受到通报批评的,视影响大小,扣1—3分,直至评优一票否决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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