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职院党发〔2025〕4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室)、纪委机关、工会机关、团委:
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许明鉴同志任石油和化学系党总支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党政办(宣传部)副主任兼党务科科长职务;
杨晓东同志任经济管理系党总支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经济管理系副主任职务;
刘莹同志任中职教育中心主任兼党支部副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中职教育中心党支部书记职务;
王彦良同志任图书馆馆长(试用期一年);
白永伟同志任公共课教学部党总支书记,免去其旅游与酒店管理系党总支书记职务;
薛雷同志任消防救援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其机电工程系党总支书记职务;
封强同志任消防救援学院院长兼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石油和化学工程系党总支书记职务;
薛强同志任机电工程系党总支书记,免去其旅游与酒店管理系主任职务;
沈彩军同志任中职教育中心副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姜涛同志任中职教育中心副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任春燕同志任中职教育中心教学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中职教育中心工会主席职务;
何小曲同志任消防救援学院教学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崔澜同志任师范教育系学生科科长兼团总支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师范教育系学生科副科长兼团总支副书记职务;
张欢同志任教务处教材设备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教务处教材设备科副科长职务;
曾峥嵘同志任党政办公室(宣传部)行政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党政办公室(宣传部)值班室副主任职务;
薛金斐同志任中职教育中心党支部书记(正科级),免去其中职教育中心主任职务;
王素珍同志任经济管理系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其经济管理系教学科科长职务;
景永强同志任消防救援学院副院长(正科级),免去其石油和化学工程系学生科科长职务;
陈媛媛同志任组织人事处(统战部)人事劳资科科长,免去其医学系学生科科长兼团总支副书记职务;
许小榜同志任公共课教学部体育教研科科长,免去其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科长职务;
王玮同志任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科长,免去其红色文化教育培训中心综合科科长职务;
王小锋同志任经济管理系教学科科长,免去其红色文化教育培训中心培训部部长职务;
李姣同志任艺术系学生科科长,免去其电子信息工程系学生科科长职务;
费姣同志任消防救援学院教学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张亚旭同志任消防救援学院学生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孙苗苗同志任医学系学生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魏占平同志任中职教育中心学生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杨春森同志任中职教育中心学生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王艳玲同志任中职教育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马文丽同志任中职教育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洋同志任中职教育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
南丽娟同志任医学系团总支副书记(兼);
薛涛同志任教务处教务科副科长,免去其军士学院教学科副科长职务;
张慧同志任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副科长,免去其电子信息工程系学生科副科长;
朱丹妮同志任组织人事处(统战部)考核及督导督学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免去其组织人事处(统战部)审计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高四海同志经济管理系党总支书记职务;
免去侯旭同志图书馆馆长职务;
免去尚进同志组织人事处(统战部)人事劳资科科长职务;
免去康士强同志中职教育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随林同志中职教育中心副主任职务。
中共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