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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9年部门绩效和干部履职考核的通知
2019-12-12 16:14  

各处(室)、系(院、部、中心)、附属机构: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加强干部履职考核,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全面总结学校2019年工作。根据《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和部门绩效考核相关办法,学校党委决定,对各部门2019年工作绩效和干部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综合评价,群众公认、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一)机关处(室)、教学系(院、部)、附属机构;

(二)校管副县级、科级干部。

三、考核方法

2019年部门绩效和干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客观与主观相结合、显绩与隐绩相结合的办法,按照部门绩效和干部履职考核相关程序进行,并对考核优秀部门和优秀干部进行表彰奖励。

(一)部门绩效考核

1.部门自评。各部门对照学校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分解、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结合部门职责任务,全面总结部门工作,形成书面材料,于2019年12月23日前将电子稿和纸质文件(加盖公章)报组织人事处。

2.综合考核。学校抽调人员成立考核组,深入各部门采用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个别访谈等形式,按考核项目所占分值逐项进行量化赋分。

3.民主评议。召开部门绩效测评和干部履职述职会议,参会人员对各部门2019年的工作情况进行测评打分。

4. 结果审定。考核组在综合考核的基础上,结合干部履职考核进行初步审议,提出考核评定意见,提交学校党委会议审定。

(二)干部履职考核

1.考核测评。副县级干部(含部门负责人)的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述职评议和召开处(系)教职工大会(系部含学生代表)进行测评。科级干部的考核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实施,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2.干部述职。副县级干部述职内容包括思想、学习、作风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党建述职内容主要包括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特别是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情况。行政处室负责人、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在学校述职评议大会进行述职,其中行政处室负责人述职报告中要有述党建部分,党总支书记主要述党建,教学系部各党支部书记在系部教师大会上给所在的党总支述党建。

3.综合评价。考核组依据岗位目标要求和干部个人履职、民主测评等情况,通过个别谈话、走访座谈等方式,结合干部平时表现、参与学校安排的活动(含参加集体学习、升国旗、出早操)等情况,给出综合评价。

4.结果审定。考核组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结合部门绩效考核,提出考核评定意见,提交党委会议审定。考核结果由组织人事处备案并进入干部个人档案。

四、考核内容与分值

(一)部门绩效考核

部门绩效考核分值参照《延安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部门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执行。考核分为上半年考核,占40分;年终考核,占60分;上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占总分的80%。党建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占总分的20%。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优秀比例占被考核部门的30%。

(二)干部考核

1.考核内容

1)德(15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情况、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会一课”执行情况、党建云平台和党员小书包学习任务管理等情况,考核评价点主要包括党性修养,全局观念,坚持原则和道德品质四个方面。

2)能(25分):主要考核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正确理解并全面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开拓创新、加强管理重点工作的能力等。考核评价点主要包括政策水平,组织协调和业务能力。

3)勤(20分):主要考核敢于负责、勤奋敬业和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包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等方面。考核评价点主要包括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

4)绩(30分):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与质量,取得成果的水平和效益的情况。考核评价点主要包括履行职责成效,解决复杂问题能力和基础工作。

5)廉(10分):主要考核履行“一岗双责”、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廉洁自律情况、遵守财务制度情况等。

2.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和差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不超过被考核干部人数的30%。考核确定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1)好: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教职工满意度高。

2)较好: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教职工满意度较高。

3)一般:德、能、勤、级、廉等方面表现尚可,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教职工满意度较低。

4)差:德、能、勤、级、廉等方面表现较差;不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社会影响恶劣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工作不负责任,官僚主义严重或玩忽职守,师生反映强烈,或造成较大损失;经综合分析,确属个人能力不足,没有完成岗位目标工作任务。

五、考核时间

部门绩效综合考核和干部测评时间初步定于2019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分组进行;副县级干部(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时间初步定于2020年1月5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组织领导

为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做好2019年的考核工作,学校设立三个考核组,实行处系考核人员交叉的方法,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一)教学考核组

 长:王玉彪

副组长:王旭平  苏保卫

 员:郑荣桂      李海明  任明君

       段继明  李贺龙  李延生      

联络人:张淑焕  李国强  

考核部门:各系、士官学院、公共课教学部

(二)行政考核组

 长:党云萍

副组长:任    姬凌宇

 员:杨延存  高四海  杜善保  车晓宁

王利民      王世勤  刘瑞文

联络人:薛      

考核部门:党政办、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招生就业处、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国资处、离退处、纪委、工会、机关党总支、团委、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

(三)附属机构考核组

 长:白宝善

副组长:惠立彦    

 员:高    许小华   白永宏   牛小平  

齐珺琰  樊振文       车万里    

联络人:杨    常晓忠

考核部门:枣园分院、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中职教育中心、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创新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七、考核的纪律与监督

(一)认真遵守考核纪律。考核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要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在考核过程中,考核人员不得随意变更考核标准,被考核对象不得弄虚作假。

(二)实行考核工作回避制度。考核人员与被考核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考核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考核规定者,视其性质、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三)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学校纪委对考核工作全程监督;支持、鼓励教职工监督,受理干部、群众的检举、申诉,按照职权范围及时核查和处理。

举报电话:8235601(纪委);8051167(组织人事处)    

联络人:李海明    联系电话:15991116187  

附件1:学院2019年工作绩效考核加减分项实施办法

附件2: 考核指标体系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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