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机构设置  新闻动态  组织统战  政策法规  教师发展  人才招聘  督导考核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精彩图集 
欢迎访问延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督导考核 > 正文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8年部门绩效和干部履职考核的通知
2019-01-02 15:42 fq 

各处(室)、系(院、部)、附属机构: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省委“三项机制”和“五新战略”,盘点总结学校2018年工作,加强干部履职考核,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根据《延安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部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和《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学校党委决定,对各部门2018年工作绩效和干部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综合评价,群众公认、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一)机关处(室)、教学系(院、部)、附属机构;

(二)校管副县级、科级干部。

三、考核方法

2018年部门绩效和干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客观与主观相结合、显绩与隐绩相结合的办法,按照部门绩效和干部履职考核相关程序进行,并对考核优秀部门和优秀干部进行表彰奖励。

(一)部门绩效考核

1.部门自评。各部门对照学校年度党政工作任务分解、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安排和诊改、优质校建设承担任务,结合部门职责任务,全面总结部门工作,形成书面材料,于2019年1月11日前将电子稿和纸质文件(加盖公章)报组织人事处。

2.综合考核。学校抽调人员成立考核组,深入各部门采用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个别访谈等形式,按考核项目所占分值逐项进行量化赋分。

3.民主评议。召开部门绩效测评和干部履职述职会议,参会人员对各部门2018年的工作情况进行测评打分。

4. 结果审定。考核组在综合考核的基础上,结合干部履职考核进行初步审议,提出考核评定意见,提交学校党委会议审定。

(二)干部履职考核

1.考核测评。副县级干部(含部门负责人)的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述职评议和召开处(系)教职工大会(系部含学生代表)进行测评。科级干部的考核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实施,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2.干部述职。副县级干部述职内容包括思想、学习、作风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等,各党总支书记主要汇报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支部工作条例学习落实和领导支持工会、共青团、统战等工作情况。

3.综合评价。考核组依据岗位目标要求和干部个人履职、民主测评等情况,通过个别谈话、走访座谈等方式,结合干部平时表现、参与学校安排的活动(含参加集体学习、升国旗、出早操)等情况,给出综合评价。

4.结果审定。考核组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结合部门绩效考核,提出考核评定意见,提交党委会议审定。考核结果由组织人事处备案并进入干部个人档案。

四、考核内容与分值

(一)部门绩效考核

部门绩效考核分组、考核内容、考核分值依据《延安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部门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执行。具体考核指标见附件。

(二)干部考核

干部考核依据《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1.德(15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会一课”执行情况、党建云平台和党员小书包学习任务管理等情况,考核评价点主要包括党性修养,全局观念,坚持原则和道德品质四个方面。

2.能(25分):主要考核把握“创新、开放、务实”的发展理念、正确理解并全面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开拓创新、推进创建“国内一流、特色鲜明”优质高职院校等重点工作的能力。考核评价点主要包括政策水平,组织协调和业务能力。

3.勤(20分):主要考核敢于负责、勤奋敬业和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包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等方面。考核评价点主要包括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

4.绩(30分):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与质量,取得成果的水平和效益的情况。考核评价点主要包括履行职责成效,解决复杂问题能力和基础工作。

5.廉(10分):主要考核履行“一岗双责”、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廉洁自律情况、遵守财务制度情况等。

2.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好、良好、一般和差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不超过被考核干部人数的30%。考核确定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1)好: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教职工满意度高。

2)较好: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教职工满意度较高。

3)一般:德、能、勤、级、廉等方面表现尚可,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教职工满意度较低。

4)差:德、能、勤、级、廉等方面表现较差;不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社会影响恶劣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工作不负责任,官僚主义严重或玩忽职守,师生反映强烈,或造成较大损失;经综合分析,确属个人能力不足,没有完成岗位目标工作任务。

五、考核时间

2019年1月11日至1月14日(各部门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2)

六、组织领导

为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做好2018年的考核工作,学校设立两个考核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第一组    长:王玉彪

副组长:王旭平  苏保卫

 员:孙美全郑荣贵  任艳芳  

刘月梅李海明  王小娟

第二组    长:党云萍  

       副组长:白国礼姬凌宇

         员:王利民刘恩斌车晓宁  杨延存

               冯晓芹张淑焕    刘瑞文  

七、考核的纪律与监督

(一)认真遵守考核纪律。考核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要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在考核过程中,考核人员不得随意变更考核标准,被考核对象不得弄虚作假。

(二)实行考核工作回避制度。考核人员与被考核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考核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考核规定者,视其性质、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三)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学校纪委对考核工作全程监督;支持、鼓励教职工监督,受理干部、群众的检举、申诉,按照职权范围及时核查和处理。

举报电话:8235622(纪委);8235611(组织人事处)    

联络人:李海明    联系电话:15991116187      

附件: 2018年度部门绩效和干部履职考核时间安排

                           2019年1月2日

关闭窗口
最近更新
· 电子证书查询路径
· 关于2019年度职称评审收材...
· 关于开展2019年教师和实验...
·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
· 陕西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
· 党建工作精彩图集
·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庆祝中国...
热点排行

Copyright © 版权所有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陕备ICP 06001334   地址:陕西延安市宝塔区枣园   电话:0911-8235500
陕公网安备 61060202000157号   技术支持:学院网络信息中心